2016电力工程现金单位个人评选启动
发布时间:2017-05-18 07:48:35 浏览量:978次
2016电力工程新闻宣传先进单位个人评选启动
来源: 中电新闻网 日期:17.05.10
中国电力报刊协会 中国电力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评选2016年度全国电力工程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电力工程有关单位: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国能源结构优化调整的关键时期,一年来,各电力工程企业主动融入到我国能源革命的大潮中,在深化改革、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同时,积极宣传践行我国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生动实践中所取得的新工程、新成绩、新经验,为我国能源结构调优化调整,为企业科学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为表彰在电力工程新闻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中国电力报刊协会、中国电力传媒集团拟定于5月份开展2016年度全国电力工程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全国电力工程新闻宣传先进单位:
1、表彰主体:各级电力工程企业,在电力工程建设中承担业主职责、提供支撑、服务的科研院所(含电科院、经研院、能源院等)。
2、新闻宣传有成绩:在中央和国家、省、地(市)级主流新闻媒体上刊发正面宣传企业改革发展、转型升级、员工风采等各类题材的稿件,且报道数量多、报道质量高、影响力大。
3、新闻宣传有组织: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把新闻宣传列入本单位重要工作进行部署推进。单位设有分管领导、建立健全通讯员队伍,有一定的经费保障,有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制定新闻宣传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的业务培训。
4、配合、支持电力行业主流媒体有关采访报道工作,主动向电力工程权威媒体提供新闻线索及各类稿件(含文字、图片、视频等),积极发挥中国电力报《工程周刊》在全国电力工程领域的舆论引导、新闻宣传、信息传播、形象树立、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
(二)全国电力工程新闻宣传先进个人:
1、表彰主体:各单位新闻宣传专职人员或基层通讯员。
2、热爱新闻宣传工作,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开展宣传。责任心强,有良好的采访作风,具有兼职新闻工作者的良好职业道德和素质。工作积极主动,在单位新闻宣传工作中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认真履行通讯员职责,积极撰写展示本单位工作成效与特色的新闻稿件并多次在主流媒体刊播,成绩突出。
3、积极配合电力工程权威媒体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的宣传。
4、主动向中国电力报《工程周刊》提供新闻线索及各类稿件(含文字、图片、视频等),且年度发稿数量较多,稿件质量较高。
5、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等事件发生。
二、评选名额
1、全国电力工程新闻宣传先进单位:20个
2、全国电力工程新闻宣传先进个人:60名(每个单位限报2人)
三、评选程序
1、单位申报。各单位登陆中国电力新闻网下载、填写《全国电力工程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1份,见附件1)、年度新闻宣传报道情况统计表(1份,见附件3),于5月31日前将所有纸质材料报送至中国电力传媒集团《工程周刊》编辑部。(电子文件发送邮件至gongchengtg@126.com)。
2、个人申报。各单位申报人登陆中国电力新闻网下载、填写《全国电力工程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1份,见附件2)、年度新闻作品发表情况统计表(1份,见附件4)。报送时间及方式同上。
3、组织评选。中国电力报刊协会、中国电力传媒集团组织评委会,根据评选条件评选出全国电力工程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4、公布表彰。获奖单位和个人将于6月30前在中国电力新闻网、中国电力报《工程周刊》上公布;并在2017年度全国电力工程新闻宣传工作联席会上进行表彰。
联系单位:中国电力报《工程周刊》编辑部
联系人:林庆 郭菲 联系电话:010—63415870 63415406
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一号中国电力传媒集团工程周刊编辑部
中国电力报刊协会 中国电力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5月5日
(申报材料见附件)
附件1 全国电力工程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2 全国电力工程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3 年度新闻宣传报道情况统计表
附件4 年度新闻作品发表情况统计表
来源: 中电新闻网 日期:17.05.10
中国电力报刊协会 中国电力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评选2016年度全国电力工程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电力工程有关单位: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国能源结构优化调整的关键时期,一年来,各电力工程企业主动融入到我国能源革命的大潮中,在深化改革、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同时,积极宣传践行我国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生动实践中所取得的新工程、新成绩、新经验,为我国能源结构调优化调整,为企业科学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为表彰在电力工程新闻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中国电力报刊协会、中国电力传媒集团拟定于5月份开展2016年度全国电力工程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全国电力工程新闻宣传先进单位:
1、表彰主体:各级电力工程企业,在电力工程建设中承担业主职责、提供支撑、服务的科研院所(含电科院、经研院、能源院等)。
2、新闻宣传有成绩:在中央和国家、省、地(市)级主流新闻媒体上刊发正面宣传企业改革发展、转型升级、员工风采等各类题材的稿件,且报道数量多、报道质量高、影响力大。
3、新闻宣传有组织: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把新闻宣传列入本单位重要工作进行部署推进。单位设有分管领导、建立健全通讯员队伍,有一定的经费保障,有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制定新闻宣传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的业务培训。
4、配合、支持电力行业主流媒体有关采访报道工作,主动向电力工程权威媒体提供新闻线索及各类稿件(含文字、图片、视频等),积极发挥中国电力报《工程周刊》在全国电力工程领域的舆论引导、新闻宣传、信息传播、形象树立、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
(二)全国电力工程新闻宣传先进个人:
1、表彰主体:各单位新闻宣传专职人员或基层通讯员。
2、热爱新闻宣传工作,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开展宣传。责任心强,有良好的采访作风,具有兼职新闻工作者的良好职业道德和素质。工作积极主动,在单位新闻宣传工作中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认真履行通讯员职责,积极撰写展示本单位工作成效与特色的新闻稿件并多次在主流媒体刊播,成绩突出。
3、积极配合电力工程权威媒体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的宣传。
4、主动向中国电力报《工程周刊》提供新闻线索及各类稿件(含文字、图片、视频等),且年度发稿数量较多,稿件质量较高。
5、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等事件发生。
二、评选名额
1、全国电力工程新闻宣传先进单位:20个
2、全国电力工程新闻宣传先进个人:60名(每个单位限报2人)
三、评选程序
1、单位申报。各单位登陆中国电力新闻网下载、填写《全国电力工程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1份,见附件1)、年度新闻宣传报道情况统计表(1份,见附件3),于5月31日前将所有纸质材料报送至中国电力传媒集团《工程周刊》编辑部。(电子文件发送邮件至gongchengtg@126.com)。
2、个人申报。各单位申报人登陆中国电力新闻网下载、填写《全国电力工程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1份,见附件2)、年度新闻作品发表情况统计表(1份,见附件4)。报送时间及方式同上。
3、组织评选。中国电力报刊协会、中国电力传媒集团组织评委会,根据评选条件评选出全国电力工程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4、公布表彰。获奖单位和个人将于6月30前在中国电力新闻网、中国电力报《工程周刊》上公布;并在2017年度全国电力工程新闻宣传工作联席会上进行表彰。
联系单位:中国电力报《工程周刊》编辑部
联系人:林庆 郭菲 联系电话:010—63415870 63415406
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一号中国电力传媒集团工程周刊编辑部
中国电力报刊协会 中国电力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5月5日
(申报材料见附件)
附件1 全国电力工程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2 全国电力工程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3 年度新闻宣传报道情况统计表
附件4 年度新闻作品发表情况统计表